西安供暖温度规定不低于多少度 不达标可以申请退费吗
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冬季卧室室温不得低于18℃,否则你可依法申请退费。
近期,随着2025-2026年供暖季临近,西安市多家供热公司已发布供暖通知。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用户卧室、起居室的室温不低于18℃。
如果室内温度不达标,居民有权要求测温并申请退费。
01 供暖温度标准
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集中供热期内,正常天气状况下,且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供热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用户卧室、起居室的室温不低于18℃。
其他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要求,如果供用热合同另有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02 温度不达标怎么办
当用户自测室温不达标时,可以向供热设施管理单位或者供热企业提出测温要求。
供热设施管理单位或者供热企业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测温。
如果对测温结果有异议,用户可以申请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测温。
03 供暖不达标退费标准
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并根据供热用热双方确认的不达标天数,在扣除基本热费后,按照以下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供热温度高于或等于16℃,但低于18℃:退还热费的20%
供热温度高于或等于14℃,但低于16℃:退还热费的50%
供热温度低于14℃:全额退还热费
供热企业应当于每年集中供热期结束后至6月30日前通知用户并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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